廈門規定購買汽油需實名登記 被指為惰政表現
據《海峽導報》報道 近日,廈門開始執行嚴厲新規:個人一般不得罐裝購買汽油,確實需要必須先申請、打證明,實行“實名制”登記。此外,全市各加油站嚴禁向無牌無證非法汽車和摩托車加油。摩托車加油需出示摩托車行駛證和駕駛員駕駛證,經驗證后方可加油。
據悉,廈門公交車大火后,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加油站安全監管的緊急通知》,6月9日印發并開始執行。
新規要求,汽油罐裝零售業務僅限于中石化廈門公司、中石油廈門公司和其控股(含租賃)經營的指定加油站,其它加油站不得從事。
個人一般不得罐裝購買汽油,確因生產活動需要,需提供罐裝申請報告(注明用途、數量及購買人簽名等)到所在居(村)委會蓋章確認后,再到屬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(鄉鎮)安監站開具購買證明,持證明原件和購買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就近指定的加油站罐裝購買。介紹信和購買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天,購買單位或購買人應在有效期內一次使用,不得轉讓、出售、復制及多次重復使用,過期需重新辦理購買手續。
新規引發熱議。多名網友質疑汽油實名制是治標不治本之舉,是執政者惰政的表現。